为加强机械制造系公物管理工作,确保机械制造系所有公共设施和物品的完好,避免公物损坏现象的发生,特制定该制度。
一、机械制造系所有公共设施及公物按照使用区域进行分配划分,明确使用单位和责任人。
二、公物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严格执行《公物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三、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四、蓄意破坏公物者,视其危害程度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责任人建立日常的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第一时间将损坏的公物登记。
六、责任人详细调查出公物损坏的原因及提出赔偿维修建议。
七、欢迎鼓励全系师生检举、揭发破坏公物者。对举报者给予奖励,评先树优优先。
日照市高级技工学校机械制造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