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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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技师学院 浏览量:
5873 更新时间:
2011-12-27
一、每名党员都必须参加年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不得借故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履行请假手续,并事先写好书面,总结材料,交党支部。
二、评议主要内容参照上级党委有关评议要求进行。每个党员对照党章和根据上级党委规定的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支部统一安排下有步骤地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支部主要成员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评议,其他党员在党小组会上评议。评议工作分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测评,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理五个环节进行。
四、每个党员都必须在评议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按要求全面客观地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在评议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五、在评议过程中每名党员必须按照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总结检查,评议自己和他人在学校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严肃慎重地对定格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党小组和支部对每名党员的评议情况应在全面考察基础上进行认真汇总。对评议出的好的党员进行口头和书面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党员称号;对评议为不合格党员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定予以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等处置。
七、对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以及违纪党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