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听评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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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技师学院 浏览量:
10560 更新时间:
2012-03-26
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教师听课要求:
㈠听课节数:
校龄三年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校龄三年以下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㈡听课形式:
1.集体听课。系部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
2.教师自主听课,尤其年轻教师,有时间就应主动向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
㈢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教研,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
二、教师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组织听课就组织评课,并做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做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各科组可以结合每次活动的研究重点进行专项评课与研究。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