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检查制度及标准
一、检查目的
教师常规教学工作是提升我校整体教学质量,有效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之一,全方位监控教学质量也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督导处将深化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结合以往管理实践经验,逐步细化检查、评价指标等,并在有条不紊地检查活动中,提高教师撰写教案、设计批改作业的能力。
二、检查要求
㈠教案的书写
1、教学目标制定要准确: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
2、作好教学内容分析:突出重点,击破难点,抓住关键对教材的理解、解读:包括整个板块的教学重难点、每一部分在章节中的作用以及与其他部分的关系等。及教学中要研讨的中心问题。要体现出不同班级不同学生的层次、能力。
3、要全面了解学生水平:学法制定要恰当,切合学生实际教法的设置,包括师生的共同探究、学生的合作探究、学生的自主研究等。
4、教学方法要精选:体现教学方式的转变和课堂环境的改善教学步骤及过程的清晰体现,包括新课导入、板块流程、板书设计、课后作用等。
5、问题设计要精当,教学细节要周密安排。
6、拥有一定的教学反思
㈡教案的检查
1、教研室主任每周五上午审核本教研室教师教案签名后交督导室,并填写教案日志。
2、督导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周一上午由督导员下发到个教研室。
3、督导室要每月针对教师的教案根据评审表标准进行一次评审,并做好记录。同时进入教师的业务档案。
4、评审人员:王鹏 刘为富 焦安提 丁琳 王杰
三、检查时间
每月中旬
四、具体要求
1、检查负责人职责。
(1)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检查所负责学科的教案、作业检查。
(2)检查时,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检查情况登记表,及时向督导室反馈检查情况。
(3)依据《教师备课评比准则》中教师备课、批改作业等相关条例,以及评分细则,遵照“公平、求实”的原则,给每位教师予以评价分值。
(4)详细记录迟交和缺交的老师名单。
2、评分细则。
见教案检查标准